境外疫苗厂商代理机构变更备案流程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

提交资料:

1.《境外疫苗厂商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一式二份,受理号不需填写;

2.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境外疫苗厂商出具的变更后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及其公证文书、中文译本;

4.代理品种的进口注册证复印件。

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并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顺序装订成册;

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3.如境外疫苗厂商将其代理机构变更为另一机构,不得使用本表。应另行重新备案,并说明情况。

办理机关: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处。

期限:

即日。接收备案材料后及时在局官方网站上更新以下信息:

境外疫苗厂商

品种通用名

商品名

规格

注册证号

国内代理机构

执照号或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代理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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