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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房)食药监械罚〔2020〕060067号
案件名称: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案
当事人名称: 北京厚德安康稻田医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411329198209100057
法定代表人: 马睿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6版》第68条第1款第2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完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 房山局--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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